法制教育重心要落到中小学生
通过学习《郑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郑教明电[2009]106号),结合当前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情况及中小学生现实思想状况,我认为:当前法制教育的重心要切实落到中小学生。
中小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小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关键,更是全民族素质教育的重点。近年来,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从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逐步形成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形式多样、措施有力、日趋规范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中小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学校法制教育是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把课堂法制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列入中小学校教学大纲,作为中小学必修课内容,并保证每学期法制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确保做到学习有教材,上课有老师。同时,要认真审编《中小学生法制思想道德建设教材》,并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全面启用,形成全市“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局面。
二是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学校要主动联系司法部门,以校园课堂为法制宣传主阵地,开展集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于一体的互动性讲座。通过解读法律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既学到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又提高了日常行为规范的自觉性。
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一方面充分运用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学校最常规的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等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学法积极性。
四是把法制教育与社会和家庭结合起来。社会和家庭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影响,必须依靠社会和家庭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因此,要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由学校向外拓展延伸的新途径,通过“三个延伸”,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法制教育网络,使中小学生全方位地接受到法制的教育和熏陶。一是向课外延伸。在抓好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的同时,充分利用暑假时间,通过法制征文、演讲、文艺活动、模拟法庭、社会调查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向家庭延伸。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提高学生家长的法律素养,强化家长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的责任。三是向社会延伸。通过聘请政法部门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完善管理制度,指导法制教育活动。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中小学生才能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为实现“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相结合”方略打下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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