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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和成绩复核、建档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郑招办 作者:课程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7-06-26 14:30:36 【字体:

各县(市、区)招办,各高 (完)中,各有关高校,各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17〕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生志愿填报和申请成绩复核、建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时—28日18时,考生可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含军事、公安、司法院校提前录取专业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与体育类本专科、对口本专科和专升本志愿。6月29日县(市、区)招办通过专网联网打印考生志愿表,6月30日—7月2日考生书面签字确认(对口本专科、专升本只打志愿表,考生不需要签字),7月3日上午11:00前县(市、区)招办将未签字确认的考生名单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于7月3日18时前联网上报省招办。

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日8时—7月7日18时,考生可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本科二批招生志愿,7月8日县(市、区)招办通过专网联网打印考生志愿表,7月9日—7月10日考生书面签字确认,7月11日上午11:00前县(市、区)招办将未签字确认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签订的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本科一批)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于7月11日18时前联网上报省招办。

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9日8时—7月13日18时,考生可填报专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批志愿,7月14日县(市、区)招办通过专网联网打印考生志愿表,7月15日—7月16日考生书面签字确认,7月17日上午11:00前县(市、区)招办将未签字确认的考生名单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于7月17日18时前联网上报省招办。

各县(市、区)招办在汇总未签字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对,防止出现漏报和错报现象,对于未签字确认的考生,各校要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以示负责。

二、志愿填报要求

1.今年考生志愿填报分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类、空中乘务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高职高专批7个批次。

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在相关批次单独填报,经照顾资格审定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中有些高校分专业方向公布计划,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二批的必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定向县(市、区)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随当批的平行志愿填报;提前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报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

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应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

自主招生志愿预设在本科一批,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高校志愿;已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所选报的与其资格对应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志愿必须填报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内;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志愿须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不涉及我市考生。

填报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的考生必须是符合我省规定的相应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认定的考生。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职高专批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二批可以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为了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差别较大导致生源不均衡的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分别设置两个院校代码,考生可根据自己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报高校相应类别的专业志愿。在同一高校志愿栏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同意专业调剂的只在所报同一专业类内进行调剂;考生愿意报考同一高校不同类专业的,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少数高校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民族院校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列,考生选报这些专业与选报同一高校的其他类专业时应按不同的高校志愿分别填报。

3.提前批(除艺术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在提前批志愿中,专设军队招飞志愿,参加军队招飞全面检测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在提前批次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志愿未被录取,仍可参加提前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及其他院校的录取。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公安院校、司法院校提前录取专业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4.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未达到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5.参加全省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并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志愿。

6.凡南航招飞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招收“飞行技术”专业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填写在提前录取的其他院校栏中,专业名称:飞行技术。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以《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代码为准。

三、网上志愿填报的确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允许修改两次志愿。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还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县(市、区)招办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口生志愿、专升本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四、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录取中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应确认自己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一律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准,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除了艺术类别,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调整,届时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为准):

提前批(包括体育类本科、专升本、对口本科和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3日8:00-18:00;

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21日8:00-18:00;

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31日8:00-18:00;

专科提前批:8月8日8:00-18:00;

对口专科:8月9 日8:00-18:00;

高职高专批:8月12日8:00-18:00。

艺术本科A段:7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B段:7月21日8:00-18: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31日8:00-18:00。

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均不组织补录,请考生认真把握录取机会。对高职高专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延长征集志愿时间,增加征集志愿次数,届时考生可关注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五、认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所有志愿均实行知分网上填报,各县(市、区)招办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要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兼顾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还要根据高校收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慎重选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填报志愿应以《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院校名称和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录取批次等为准。专业目录按考试科类分为文科、理科两册。文科考生只能从文科册中选报院校和专业,理科考生只能从理科册中选报院校和专业。否则,所报志愿无效。

考生应提早上网填报志愿,不要在临近截止时间集中填报或修改志愿,避免因网络访问量增大,造成网络不畅、网速缓慢等,从而影响填报。

各县(市、区)招办和学校要认真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为方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减少填报错误,节省填报时间,学校应根据各批次志愿设置和填报要求,印制各批次志愿草表,发给每个考生。志愿草表上应有院校名称与代码、专业名称与代码。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前,应先填志愿草表, 经修改确定后,再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将所报院校的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填报到相应位置。

各县(市、区)招办和学校要提醒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让他人代为填报,更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以免本人信息被篡改。因考生个人原因泄露本人密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申请成绩复核

高考成绩及分数线于6月25日零时向社会公布,考生若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核。凡申请复核的考生,可凭准考证、高考成绩证书于6月27日前到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办理申请复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要领取《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由县、区招办统一印制),除复核结果外,其它各栏均由考生如实填写。

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考生申请进行分数核对。分数经过核查发现错误的如实纠正,属多给的分数要予以减去,属少给的分数要予以加上。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及合分错误,不复核评分宽严。

各县(市、区)招办将普通高招考生核分表按语文、英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六个科目整理,对口招生考生的核分表按语文、数学、各类别基础课、专业课整理,专升本核分表按公共英语、专业英语、大学语文、各类别专业综合整理。于6月28日上午8:30前报送到市招办。

6月29日下午县(市、区)招办到市招办领取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6月30日考生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领取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考生领取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时要在“领取复核结果通知单签名”栏签名,《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存根)》由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

七、考生档案的建立、整理与发放

所有考生档案材料(含对口、体育单招、盲聋哑、职教师资)的整理: 考生档案袋上的省辖市、县区、姓名、考生号等栏目由考生本人规范准确地填写。档案材料按考生号或报名序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将签名确认的正式志愿表、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微机打印)、学籍档案(高中毕业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表、《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招同等学力资格审查表》( 同等学力考生 )和经审查合格的各类照顾对象证书或证明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内。

体检卡不装入档案袋,由县(市、区)招办留存一年备查。

普通高招和对口招生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录取考生(含对口)纸介质档案的提供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各县(市、区)招办要重视此项工作,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的招办正式人员负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招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安排、制度建立和管理工作,严防错建、漏建、错发、漏发、乱发现象的发生。

各县(市、区)招办于7月20日前要完成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建立工作。档案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防止错装、漏装,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纸介质档案按照保密工作的规定进行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单设档案保管室(加双锁),也可存放到加双锁的铁柜中,钥匙分别由招办主任和档案管理员保管。档案发放要有严格的签收手续,该发的档案要及时准确提供给考生,不该发的档案一份不发,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月24日—9月4日,已录取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其报名的县(市、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县(市、区)招办根据市招办提供的录取名单,进行认真核对,确属经省招办录取的考生,招办工作人员要核对其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后,将档案密封,办理签收手续后交考生本人(部分院校报到时间较早,这部分考生经招办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后可提前办理领取手续)。保送生、香港澳门高校单独录取考生、体育单招、盲聋哑、职教师资、高职单招录取考生档案材料按上述要求一并发放。未经省招办审核录取的考生,其档案不准提供给任何人。考生领取到纸介质档案后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撕破、弄脏。考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将纸介质档案交录取学校。

以上事项,请通知到每位考生。

 

附件: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017年6月21日

 

附  件

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存根)

说明:1.复核内容: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及成绩对应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2.申请人持准考证于6月30日到报名所在的县(市、区)领取复核结果通知单,逾期不候。

3. 除复核结果外,其它各栏由考生填写。

毕业学校                                 县(市、区)           

考试类别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复核科目

 

通知成绩

 

 

姓名

 

 

考生号

 

考场号

 

座位号

 

 

领取复核结果通知单签名

 

我已收到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

考生签名:

 

2017年    月    日

 
 
 
               

 

 

 

 

 

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

姓名

 

考生号

 

复核科目

 

复核结果

经复核:□复核科目成绩准确无误。                                           

□ 其它情况(如有,应详述):

 

                             郑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盖章)

                              2017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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